关键词:慢性心衰 规范治疗 ACEI ARB β受体阻滞剂
编者按:2008年3月15日由阿斯利康支持的“卫生部适宜技术十年百项计划项目——慢性心衰的规范化诊断和治疗”专家巡讲会首场启动会在北京保利大厦3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高润霖院士,黄峻院长,李小鹰教授亲临现场,发表热情洋溢的致辞,来自多家医院的300多名资深的心脏科医生到会参加培训。心血管网围绕新指南的推广,采访了指南撰写组组长黄峻教授。
心血管网:我们了解到,近年来慢性心衰的治疗有了非常值得注意的转变。2005年以来美国、欧洲、加拿大陆续发表了一些有影响的CHF指南。您作为本次新指南的撰写组重要成员,请您介绍一下新指南产生的背景和特点? 黄峻教授: 2002年发表的“慢性收缩性心力衰竭治疗建议”(简称:治疗建议),为我国慢性心力衰竭(chronic heart failure,CHF)的诊断和治疗发挥了重要的作用。5年多来CHF的发生和发展机制、诊断和治疗有了一些新的进展和临床试验证据,改变了我们对某些药物和技术方法的传统认识。原有的“治疗建议”已不能完全适应目前CHF干预的状况,呼唤着CHF新指南的产生。原来肯定的做法,我们该肯定的还肯定;原来没有肯定的做法,现在有了新的循证医学证据,我们要把这些新的理念、新的概念及时补充到指南中,使得我们的指南能够与时俱进。 与“治疗建议”相比,新的指南增加了许多内容,如CHF发生发展的各阶段和主要防治措施等。新的指南对部分药物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ARB)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的应用和评价,在了重大调整;改写的内容计划设计到每一个章节和每一部分,例如CHF发展的基本机制,强调了心肌重构的作用;CHF的新型病学,补充了我国自己的新资料;这些改变充分体现了感领域的新进展、新理念,优势临床工作的实际需要。
比如醛固酮受体拮抗剂,由于没有足够的证据,在以前的指南中没有把它列为对心衰肯定有效的药物中。然而通过03年至04年的EPHESUS研究应用了新一代选择性醛固酮受体拮抗剂依普利酮,证实在心衰病人特别是重度心力衰竭的病人在综合治疗的基础上加用这类药物可以减低病死率,改善预后。再结合它以前的RALES研究,就形成了一个证据链,这些证据已经达到了I类,B级。这些资料在以前是没有的。

黄峻教授
心血管网:我们知道导致心衰发生发展的基本机制是心肌重构,阻断过度兴奋的交感神经系统也是防止心肌重构的重要手段,因此,新指南强调了β受体阻滞剂在CHF治疗中的作用。请您介绍一下新指南具体在哪几个方面做了强调。 黄峻教授:目前已明确,导致心衰发生发展的基本机制是心肌重构。在初始的心肌损伤以后,交感神经系统和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兴奋性增高,多种内源性的神经内分泌和细胞因子激活;其长期、慢性激活促进心肌重构,加重心肌损伤和心功能恶化,又进一步激活神经内分泌和细胞因子等,形成恶性循环。目前,心衰的治疗已有了非常值得注意的转变:从短期血流动力学/药理学措施转为长期的、修复性的策略,目的是改变衰竭心脏的生物学性质。心衰的治疗目标不仅仅是改善针状、提高生活质量,更重要的是针对心肌重构的机制,防止和延缓心肌重构的发展,从而降低心衰的死亡率和住院率。治疗的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应用RAAS阻断剂,比如ACEI、ARB和醛固酮受体拮抗剂都是能起这样的作用;另一条途径就是阻断过度兴奋的交感神经系统,因此,新指南强调了β受体阻滞剂在CHF治疗中的作用。
再比如ARB,在02年的“治疗建议”ARB列为“可能”有效的药物,而不是肯定有效的药物。原因同样是因为相关的循证资料不足。但是新的临床试验ValHeFT、VALIANT均证明ARB是有效的。特别是CHARM试验证实了坎地沙坦对治疗心衰是非常有效的,和现在的治疗药物有疗效叠加作用。所以在本次指南中我们就要把它列为肯定有效的药物加以推荐。另外,ARB类药物中种类很多,每一类药物的循证依据是不同的。这一点也需要在指南中说清楚。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对指南做了更新。原来肯定的做法,该肯定的还肯定;原来没有肯定的做法,现在有了新的循证医学证据,要把这些新的理念、新的概念及时补充到指南中,使得我们的指南能够与时俱进。
β受体阻滞剂是一种很强的负性肌力药,以前一直被禁用于心衰的治疗,因为它将使减弱的心肌收缩雪上加霜。但是后来发现,应用β受体阻滞剂后可以使原来因为过度兴奋而很疲惫的β受体阻滞剂的得到休息。另外,现在发现,β受体阻滞剂长期应用具有改善内源性心肌功能的“生物学效应”而不是一个短期的药理学效应。
国际上的指南对于β受体阻滞剂只推荐使用了三款药:琥珀酸美托洛尔、比索洛尔或卡维地洛。我们国家在指南中间增加了一种:酒石酸美托洛尔,这是一种口服的中效制剂。我国应用这款中效制剂已有十几年的历史了,这期间我们积累了很多经验。我们从各种刊物中检索到了应用酒石酸美托洛尔治疗心衰的2000至3000名患者,结果都是有效;从国内外临床经验来讲,大家也都认为是有效的。因此,结合我国的国情,新指南中仍建议酒石酸美托洛尔治疗心衰是有效的。
但是目前我国应用β受体阻滞剂存在着使用率很低、剂量太小、疗程不足。我们希望通过培训,使大家了解β受体阻滞剂对治疗心衰是有效的;β受体阻滞剂的长期应用是安全的;β受体阻滞剂的规范化应用是要达到一定剂量,而且是要长期甚至终身服用。
心血管网:在您看来,目前我国在CHF的诊治方面还存在着哪些问题,新指南在规范CHF诊治方面起到什么样的促进作用? 黄峻教授:慢性心衰是各种心脏疾病的终末阶段。凡是心脏科的医生几乎都能遇到,凡是心脏科的患者经过各种治疗延年益寿最后也将进入这个阶段。全国大概有400万的心衰患者,对这些病人的治疗非常重要。
目前我国心衰治疗存在的问题:首先要诊断明确。这一点很重要。在指南中,我们列出了明确诊断的办法,从病史的采集到普通检查在到一些特殊的检查,目的就是给患者一个明确的诊断,同时对心力衰竭的阶段和心功能进行评估。第二个问题是规范的治疗,这一点在指南中给出了详细的解读,总结起来是两类药。一类是以改善预后为主的,一类是以改善症状为主的。改善预后的主要包括ACEI、β受体阻滞剂以及部分ARB,改善症状的主要是利尿剂和强心剂。医生要了解药物的作用,对于改善预后的要尽早使用,对于不能改善预后只能改善症状的,要对症使用。这就改变了一直以来心衰治疗就要强心、利尿、扩血管,强心药都用并且早用的治疗理念。
另外,心衰治疗要注意用药的次序。这是不同于其他治疗的特殊之处。如果有液体潴留,第一应当用利尿剂;如果没有液体潴留,第一要用ACEI,应用到中等剂量是,加用β受体阻滞剂。这两款药都是改善预后的,应及早使用。在此基础上,如果症状控制的仍不理想,再考虑加用地高辛或螺内酯。如果ACEI不能用,改用ARB。这个应用的次序,也是规范治疗的一部分。这个规范是以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以患者获益最大为目的得出的。
慢性心衰,尤其是重度心衰是非常严重的一项疾病。治疗是否规范直接影响着患者的预后,需要大家认真地学习。同时在实践中,也需要遵循临床思维,动态地、辩证地应用指南。病情是动态变化的,轻重缓急是辩证的。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同一个患者不同的阶段治疗不同;同样的阶段不同的患者治疗也应是不同的。这就是临床实践。慢性心衰的治疗一定要强调临床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