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用品赞助商(现金或相当于此金额的实物(出厂价计算)
本活动指定用品包括:
饮用水(矿泉水或纯净水)
果汁类饮料
功能性饮料
运动装备(运动包、太阳镜、T恤、运动服、运动鞋、球拍等)
服装(裁判,工作人员及记者的工作服、长裤、T恤、夹克等)
通讯器材(手机、对讲机、小灵通、移动电话充值卡)
回报权益:
1.为本次活动的指定用品,并具有排他性
2.官方印刷物广告权:在本次活动所有官方印刷物上(秩序册及技术手册)刊登指定用品的名称与标识。
3.贵宾待遇权:将邀请合作伙伴企业领导及贵宾1人以VIP身份参加各项活动。
4.鸣谢:组委会在活动结束7日内在中央级报刊刊登鸣谢广告一次。
5.在活动结束后10日内,向冠名企业提供有关本活动相关报道的剪报及活动光盘资料一套。
2.活动指定服务商(现金或相当于此金额的服务)
本活动指定用品包括:
宾馆
保险业
客运汽车
客运航空
回报权益:与指定用品赞助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