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冠心病治疗中做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实施正确的治疗策略,需要掌握“七个平衡”。
■医生利益与病人利益之间的平衡我 国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因此医师行医索取应得的报酬是正当的,关键是要合理、合法和适度——医生利益和病人利益的平衡就是合理、合法和适度。但是,强调,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损害病人利益的基础上获利。
■解剖改善与症状改善的平衡 对于某些确实存在狭窄病变而没有症状的病人,主张不要去积极实行介入治疗。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不是整容,而是改善功能和缓解症状,因此只治疗“罪犯”,也就是引起缺血的病变部位,而不要见到狭窄就放支架。
■效果与危险性的平衡 盖鲁粤教授指出,冠脉介入治疗是一种有危险的治疗方法,严重的可以导致死亡,如果危险性大于治疗效果就不应该去做。另外,术者的经验,医院本身的设备情况等也是非常重要的条件,不具备这些条件的医院千万不能为了介入而介入。这样无疑违背了“以病人为本”的原则,也背离了医学的最初目的。
■近期与远期效果的平衡 冠脉介入治疗存在着再狭窄的问题,在药物支架时代,更有亚急性血栓和晚期血栓的问题。有些病变进行介入治疗的近期效果好,但是远期效果并不好,这些病变是否值得去做,还是有争议的,需要慎重考虑。
■完全再血管化与部分再血管化的平衡&n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