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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美国心脏协会/美国心脏病学会华法林治疗临床应用指南概要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作者:刘易新  2005-6-2 9:55:52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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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号:W007821
 一些设计严格的临床试验已确定了口服抗凝药的临床效果,口服抗凝 药对于静脉血栓栓塞的 一级和二级预防是有效的,对于预防换瓣术后及房颤患者的全身血栓栓塞,有外周动脉疾病或者其它高危因素的患者预防AMI、脑卒中、再梗死及AMI死亡也同样有效。对于具有二尖瓣 狭 窄的高危患者预防全身血栓栓塞,以及考虑存在隐性血栓栓塞或者与卵圆孔相关的全身血栓栓塞可能时,虽然口服抗凝治疗的有效性尚未被随机试验所证实,但也是口服抗凝治疗的适应症。 1、静脉血栓栓塞的预防     在髋部和妇产科大手术之后给以足量口服抗凝剂使国际正常化指数(INR)维持在2.0~3. 0,对于预防静脉血栓形成是有效的,在这种抗凝强度情况下,出现临床大出血的风险适中 。病情严重而实施留置导管治疗的患者,使用很低剂量的华法林(1mg/天),即可以预防锁骨下静脉血栓形成;相比之下,4个随机试验证明对于接受矫形外科手术的患者,使用这种 剂量的华法林并不能预防术后静脉血栓形成。总之,华法林预防静脉血栓栓塞的INR目标值应该在2.0~3.0之间。 2、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的治疗     口服抗凝药治疗的最佳时期是由出血的危险性和再发静脉血栓栓塞的危险性所决定的。口服 抗凝治疗的过程中大出血的年发生率大约3%,年死亡率为0.6%。另一方面,再发静脉血栓栓塞的致死率大约5~7%,而肺栓塞的死亡率可能更高。静脉血栓栓塞的年再发率为12%, 再发死亡风险与抗凝出血死亡风险相当。抗凝治疗终止后血栓是否再发主要取决于血栓是特发性的还是继发于可逆性因素,如果血栓原因不明或者与持续存在的某种危险因素有关时,则抗凝治疗的时间应该延长。文献报道,对于近中央静脉特发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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