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颤的全面评价决定了它的治疗策略,而治疗策略包括了转复和维持窦性心律、控制心室率、预防栓塞性事件。 心房颤动药物复律,明确了药物复律不如电复律有效、而只要心房颤动持续时间超过48小时,无论用药物还是电击复律之前,至少应使用华法林抗凝3周、还有无论药物还是电击复律,恢复窦性心律后需继续用华法林抗凝3周。在治疗心力衰竭的心房颤动病人,胺碘酮显然是最有效,为病人最好耐受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但鉴于它心外的脏器毒性作用,主要适用于症状明显、治疗困难的病例。正在进行的CTAF研究旨在比较小剂量胺碘酮与索他洛尔或普罗帕酮维持窦性心律的疗效。 减慢和控制心室率方面,洋地黄类一般足以控制静息状态的心室率。减慢心率的钙拮抗剂-非双氢吡啶类的钙拮抗剂和β阻断剂延长房室结不应期,增加其隐匿传导,可有效控制心室率,包括运动时和交感兴奋时的心室率。 保持窦性心律的目的在于消除症状;预防心房颤动的血流动力学后果(包括导致心动过速性心肌病);预防血栓栓塞并发症,因而降低死亡率。但即使长期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一年后仍有大约50%的病人复发心房颤动。并且抗心律失常药物可能有致心律失常作用,而对病人有害,尤其在老年病人、有器质性心脏病和有左心功能不良的病人,可能增加猝死和总死亡率。即使长期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也不能完全停用抗凝治疗。保持心房颤动持续存在,仅满意控制心室率,同时抗凝治疗可能是可考虑的另一治疗对策。 不同类型心房颤动抗心律失常药物的选择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抗血栓治疗时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这些问题怎样解决呢,请您关注来自上海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