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高血压患者进行危险因素分层是1993年由新西兰防治高血压的组织首先提出的。1999年WHO-ISH在防治高血压中开始强调对危险因素分层,即在治疗高血压的过程中,除降压外,还应对其他危险进行分析和干预。危险因素分层对轻、中度高血压患者尤其重要。因为如果血压很高,又合并有冠心病、或高脂血症、或糖尿病,医师必然重视其治疗;而对那些血压不太高但也合并冠心病、血糖异常者,如果只依据血压进行治疗,则可能耽误其他疾病的治疗。 在欧洲2003年高血压防治指南中,对正常血压和正常高值血压人群也进行危险因素的分层,并分出了高危和极高危,提示了危险分层的重要性。欧洲指南对危险因素的分层,得到了国际高血压协会(ISH)认可,也代表了国际高血压防治组织的意见。 在美国的JNC6中,危险因素分层与WHO-ISH 1999年的指南一致。美国曾根据JNC6对危险因素分层在临床治疗中的意义进行评估。结果显示,在预防心血管事件方面,对低危病人来说,治疗25例病人10年,可减少1个心血管事件;对高危患者来说,治疗13例病人(10年),可减少1个事件;而极高危患者是10例。危险度越高,越多发生心血管事件,而治疗干预的获益也越大。在预防心血管病死亡方面,对正常高限血压,没有其他危险因素者,治疗480余例患者10年,可防止1例死亡;而治疗高危患者20余例,就可防止1例死亡。危险因素分层越高,对病人的分析越准确,治疗就越有针对性。 北京阜外医院蒋雄京等曾对1万例高血压门诊患者进行调查分析,若只根据血压水平几乎分析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