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许多常见病、多发慢性病,药物治疗是最主要或惟一的长期疗法。然而选药或用药不当,药物不良反应的风险会大大增加。另一方面,若只考虑用一些所谓“无副作用”的天然草药,会使疾病风险增加,而且危害更大。 1.盲目给药、主次不清 有一些医生或患者,用药缺乏目标,或将大小目标倒置,如: (1)不以循证医学指南选药,反而根据教科书、基础研究或个人经验,使用一些尚未公认或过时的疗法。值得注意的是,循证医学指南均来源于大量最高级别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RCT)的可靠结果,而且经过多个大规模RCT反复证实,故个体经验无论在量还是质方面均无法与循证证据抗衡。所以必须把握好方向性,由此引发出了另一个问题: (2)因为缺乏目标与方向,所以也缺乏临床治疗的准入机制。只道听途说或看到个案报道,未按GCP等法规要求就大胆使用新药或新疗法,给患者强加了不该承担的生命与健康风险。因此,临床决策更应强调GCP原则。各医院应加强建设高水平的“两会”,即学术委员会(IRB)和伦理委员会(EC),所有的新技术、新疗法、新试验均应通过“两会”的审评与监控。 2.“假病给真药”、“真病给假药” (1)诊断不正确。譬如,对于不典型胸闷、心电图T波长期低平者,加上合并室性早搏或心房纤颤,并无动态心肌缺血的可靠证据,若为老年人动辄就扣上“冠心病”帽子,且大动干戈,大量使用所谓的“扩冠、抗心肌缺血”药物;若为年轻人就定为“心肌炎”,给病人带来巨大精神及经济负担。 (2)病情评估不准确。未能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