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ESC2005大会的妊娠和心脏疾病专题会议上,作为第一个发言的Dr.C.Gohke-Baerwolf说,对孕妇心瓣膜修复的处理是目前临床面临的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关于对孕妇心脏瓣膜修复,由于心脏瓣膜的修复与很多并发症有关,如血栓栓塞,结构衰竭和感染等,因此临床上缺乏可选择治疗方案的共识。 在心脏瓣膜修复治疗中,有抗凝要求的孕妇的瓣膜衰竭发生率比那些类似情况的非孕妇要高的多;而剂量大于5mg的华法林则对胎儿有非常高的风险,肝素虽然安全,但对预防血栓栓塞却不能像华法林那么有效;而对低分子量肝素的应用,目前仍然是一个有争议话题。但Dr.C.Gohke-Baerwolf的第一个报告还是形成如下结论:(1)心脏瓣膜修复病人通常能很好地承受妊娠。(2)对高危孕妇来说,抗凝剂仍然是一个问题。(3)对mothers with mechanical prosthesis来说,最安全的方式是口服抗凝剂直到36周,伴随进行的肝素、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的测定要一直应用到生育前的6小时。 第二个进行发言的是Dr. Y. Hasin,他讨论的是在妊娠期间对急性冠脉综合征的诊断和处理。 急性心肌梗死在妊娠期间是很少见的,大多数急性心肌梗死发生在年龄大于33岁女性的怀孕的第三个月,且她以前有过几次妊娠。发生急性心肌梗死的主要危险因素是:高龄,糖尿病,高血压和晕厥。冠脉痉挛、冠状动脉血栓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