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英国医学杂志发表了一篇关于“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与心肌梗死”的评论文章(Subodh Verma & Marty Strauss,BMJ 2004;329:1248-1249),在学术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作者复习了近年来一些有关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的临床试验的结果(VALUE, CHARM-Alternative, SCOPE, LIFE, RENAAL等),发现没有取得所期待的心血管保护作用,从而提出该文以副标题列出的醒目观点:“这些药物可增加心肌梗死——病人需要被告之”。 ARB进入临床的十余年间,一般认为ARB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均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RAAS),除了ARB没有ACE-I常见的咳嗽副作用外,两者属于同一类药物。ACE-I大量临床试验的结果证明其良好的心血管保护作用,可降低高血压、糖尿病、肾功能不全、动脉粥样硬化患者的心梗发生率20%以上,但ARB可增加心肌梗死(MI)。上述评论文章显然对传统观念提出了挑战,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思考和深入的讨论。 首先,应该认真地阅读Verma和Strauss的文章,分析其列举的证据是否可靠,提出的观点是否是结论性意见,不少专家对此提出了一系列质疑。①该文列举的临床试验是有选择性的,不可避免带来某些偏见。如该文中提到CHARM-Alternative,但未提及有利于ARB的CHARM-Added和CHARM-Overall;另一个大样本的缬沙坦急性心肌梗死研究(VALIANT)也没纳入分析中,因此可以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