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在广泛征求各学科专家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我国近年来的心血管流行病学和循证医学的进展,并借鉴了国外最新研究成果和指南建议,由我国20余位心血管、肾脏、内分泌、神经科、妇产、行为、营养、管理专家组成的委员会编写完成。 近年来,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我国的心血管病发病率及相关危险因素均有增长的趋势。据2002年全国调查资料显示,我国成人高血压患病率为18.8 全国有高血压患者约1.6亿。但高血压的知晓率、治疗率及控制率均很低。 高血压的危害性除与患者的血压水平相关外,还取决于同时存在的其它心血管危险因素以及合并的其它疾病情况。因此,在高血压的定义与分类中,除仍将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定在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根据血压水平分为正常、正常高值血压和1、2、3级高血压之外,还根据合并的心血管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和同时患有的其它疾病,将高血压患者分为4层(组),即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依此指导医生确定治疗时机、治疗策略与估计预后。 治疗高血压的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心脑血管发病和死亡的总危险。这就要求医生在治疗高血压的同时,干预患者检查出来的所有可逆性危险因素,并适当处理病人同时存在的各种临床情况。对于一般高血压患者降压目标应是140/90mmHg以下,而对于合并糖尿病的病人,血压应降至130/80mmHg以下。 在初始用药的选择方面,主要根据个人情况,结合社会经济情况,根据我国的现状,尽可能在一般高血压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