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心血管网首页 >> 专业园地 >> 焦点争鸣 >> 正文
搜索中心 互联网 心血管网

是否抗凝应当基于卒中风险
大连医科大学 作者:高连君  2008-7-24 16:34:34 发表评论

文字大小:
文章号:W022845

关键字:高连君   房颤     抗凝治疗    华法林    抗凝治疗 

    理论上,房颤导致血栓发生的病理生理基础是左房机械功能的丧失,恢复窦性心律后左房机械功能改善,无需继续抗凝治疗。Oral等对750例接受环肺静脉消融的患者术后继续应用华法林并随访3月以上,结果显示,在抗凝期,7例(0.9%)患者发生栓塞事件;术后6~10月仅2例(0.2%)发生栓塞事件。Oral据此认为,除了年龄>65岁,有卒中病史者外,不论是否存在卒中危险因素,消融术后可以停止抗凝。              也有专家认为,经消融治疗恢复窦性心律后对左房机械功能的影响尚不明确,没有足够的证据证实消融后患者左房机械功能完全恢复;另外许多随访中为窦性心律的患者,存在无症状性房颤的可能,其脑卒中的危险并没有降低,故应继续抗凝。AFFIRM研究亚组分析也显示,节律控制组患者停用华法林后,脑卒中几率增加了57%。故一些专家建议,除非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始终维持窦性心律,否则有危险因素的患者仍须抗凝治疗。              最新公布的HRS/EHRA/ECAS关于经导管和手术消融治疗房颤的专家

加到网摘:

相关文章

所属病种

第一作者简介
高连君
单位:大连医科大学
简介:高连君,男,1964年12月生于辽宁省营口市。生理学博士,主任医师,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7年
进入作者主页
该作者其他相关文章

焦点争鸣

名医推荐

365医学直通车 文章号:   音频号:   课件号:   专题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