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吴兆苏 代谢综合征 2型糖尿病 糖耐量受损 高血压
一.世界卫生组织工作定义
有胰岛素抵抗,即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之一:
1. 确诊2型糖尿病(空腹血糖≥7.0 mmol/L和/或糖负荷后2h血糖≥11.1 mmol/L)
2. 空腹血糖受损(空腹血糖6.1~6.9 mmol/L,如做2h糖负荷,则<7.8 mmol/L)
3. 糖耐量受损(空腹血糖<7.0 mmol/L及糖负荷后2h血糖≥7.8 mmol/L)
4. 空腹血糖<7.0 mmol/L,但葡萄糖钳夹试验葡萄糖利用率在背景人群的最低4分位点值以下,加上下列5项条件中的任二项:
1. 高血压(血压≥140/90 mmHg)或服降压药
2. 甘油三酯≥1.70mmol/L
3.HDL-C 男﹤0.91 mmol/L,女﹤1.0 mmol/L)
4. 中心型肥胖(BMI﹥30 kg/m2和/或腰臀围比值 男﹥0.90,女﹥0.85)
5. 尿白蛋白排泄率≥20 mg/分或白蛋白/肌酐比值≥30 mg/克
二.美国成人胆固醇教育(NCEP)计划定义
有下列五项异常中的任三项即可诊为代谢综合征:
1. 空腹血糖*≥110 mg/dl (6.1mmol/L)
2. 血清甘油三酯≥150 mg/dl (1.69mmol/L)
3. 血清HDL-胆固醇:男﹤40 mg/dl (1.04mmol/L), 女﹤35 mg/dl (1.29mmol/L)
4. 血压*≥135/85 mmHg
5. 腹型肥胖:腰围男﹥102 cm ,女﹥88 cm
*通常将空腹血糖﹤6.1mmol/L但用降糖药者和血压﹤135/85 mmHg但用降压药者也定为异常,但NCEP定义中未作明确规定。
三.国际糖尿病联盟(IDF)的代谢综合征新定义(2005)
中心性肥胖(欧洲男性腰围≥ 94cm,欧洲女性≥ 80 cm,其他人种有各自特定的数值,见附表)加上
以下4个因素中的任意2项:
1. 血甘油三酯(TG)水平升高:>1.7 mmol/L(150mg/dl),或已经进行针对此项血脂异常的治疗。
2. 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降低:男性<1.0 mmol/dl(40mg/dl),女性<1.3 mmol/L(50mg/dl),或已经进行针对此项血脂异常的治疗。
3. 血压升高:收缩压≥ 130mmHg (1mmHg = 1.33 kPa)或舒张压≥85 mmHg,或已经诊断高血压并开始治疗。
4. 空腹血糖升高:≥5.6 mmol/L(100mg/dl),或已经诊断为2型糖尿病;如果空腹血糖高于5.6 mmol/L,强烈推荐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但OGTT检查对诊断代谢综合征无必要。
附表 不同种族的腰围异常值
国家种族 | 男性 | 女性 |
欧洲人a | ≥94 cm | ≥80 cm |
南亚人b | ≥90 cm | ≥80 cm |
华人 | ≥90 cm | ≥80 cm |
日本人 | ≥85 cm | ≥90 cm |
中南美人种 | 在有更确切数据之前使用南亚人标准 |
南撒哈拉非洲人 | 在有更确切数据之前使用欧洲人标准 |
地中海东部和中东(阿拉伯)人 | 在有更确切数据之前使用欧洲人标准 |
注 a在以后的欧洲裔流行病学研究中,应该分别用欧洲人和北美人的腰围切点计算患病率,
以利于比较;美国人可以在临床中继续使用ATPIII标准(男性102 cm,女性88 cm);b 根据华人、马来人和亚洲印度人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