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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现状和控烟进程
心血管网 2008-10-21 13:59:52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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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吸烟现状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消费国和受害国,有3.5亿烟民,每年死于烟草相关疾病的人数为100万,超过因艾滋病、结核、交通事故以及自杀死亡人数的总和,占全部死亡人数的12%,预计2020年将上升至33%。如果目前吸烟状况得不到有效控制,与此相关的死亡2025年将增至200万,2050年将升至300万,从现在到2050年将有1亿中国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疾病,其中一半将在中年(35~60岁)死亡,即损失20~25年的寿命。
    2002年全国第三次吸烟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男性吸烟率为66%,女性吸烟率为3.08 %,与1996年结果比较,人群吸烟率下降1.8 %。但吸烟人群有年轻化的趋势,15~24岁人群吸烟率上升,15岁以上吸烟者达到3.5亿人,较1996年增加3000万人。戒烟率增加,从1996年的9.42 %上升到现在的11.5 % ,意味着增加了1000万戒烟者,但不打算戒烟者依然占了绝大多数,达到74%。
    二、国际控烟先进经验
    在《公约》签署生效之前,许多国家已经通过立法取得了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有益经验。1970年,新加坡立法禁止在公共交通工具、影剧院和其他指定的场所吸烟。1988年,加拿大联邦议会通过了《不吸烟者健康法案》,规定公共场所和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包括飞机航班。加拿大是第一个禁止在国际商务航班上吸烟的国家。1995年,波兰通过了《防止吸烟危害和保护身体健康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医疗单位、文教体育部门禁止吸烟。1996年,巴西通过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和加强烟草广告管理的法律,该法律规定,政府办公室、酒吧、餐馆、医院、学校、公共汽车等列为禁烟场所。2002年美国纽约市通过了《纽约市禁烟法案》。
    2003年5月,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公约》。随着履行《公约》工作的深入,通过立法控烟的力度愈益加强。2004年3月,爱尔兰成为世界上第一个立法建立无烟工作场所的国家,无烟化的范围包括公共场所、所有的办公室、餐厅、酒吧和旅店。不到三个月,挪威的无烟立法也开始生效。此后,在这两个国家的引领下,新西兰、意大利、西班牙、几内亚、毛里求斯和乌拉圭等12个国家相继开展了创建无烟工作场所和无烟公共场所的工作。
    到目前为止,通过省或州级立法措施,80%的加拿大人和50%的美国人已经生活在无烟化的工作场所和包括酒吧和餐厅在内的公共场所。澳大利亚和英格兰也将在今年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完全无烟化。
    爱尔兰、新西兰、挪威和其他国家地区的评价报告显示,全面无烟立法能够改善卫生状况,减少烟草消费,受到非吸烟者和吸烟者的欢迎,而且对服务行业并无负面经济影响。
    通过立法禁止在工作场所吸烟是降低烟草使用的有效措施。一项对爱尔兰立法效果评价研究结果显示,全面禁止吸烟的立法效果非常显著:与2003年10月立法前相比,吸烟率在工作场所从62%降到14%,在餐馆从85%降到3%,在酒吧/夜总会从98%降到5%;公众对全面禁烟的支持率也大大提高。46%的吸烟者表示,这一立法使他们更倾向于戒烟;在戒烟者中,80%的人认为立法帮助了他们成功戒烟,88%的人认为立法能够帮助他们防止复吸。
    公共场所禁烟法规执行后,二手烟浓度下降,与被动吸烟相关疾病减少。挪威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工作场所禁烟法规,5个月后,工人中与吸烟相关的疾病都有所减少。2004年1月到2006年3月,研究者对15个国家的128个酒吧进行了空气质量中烟草烟雾浓度的检测评估发现,全面禁止吸烟的酒吧的平均细颗粒物(二手烟雾成分)浓度比允许吸烟的酒吧降低93%。
    今年的1月1日,我们香港特区实行了新的法律,规定了在二十二类场所全部禁烟,其中包括全部办公室、湿地公园、海滩、餐厅全部禁烟。今年7月1日英国全面禁烟、德国全部出租车禁烟。
    在公约生效前十余年世界卫生组织已经在总部和各个区域办公室全面禁止吸烟。从2005年12月1日起,世界卫生组织不再雇用吸烟的雇员,同时为吸烟的职员提供帮助,促使他们戒烟。在这一点上世界卫生组织在联合国机构中起到了表率的作用。
    三、中国控烟进程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控烟工作,我国的控烟工作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进步和成就。
    1987年国务院颁布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91年卫生部发布了该条例的实施细则,规定了影剧院、录像厅、音乐厅、舞厅、音乐茶座、游艺厅、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商场、书店、公共交通等候室共13类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总则中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
    1991年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室吸烟。
    1997年全国爱卫会、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建设部、民航总局颁布《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对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烟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中国民用航空局早在1983年就规定禁止在国内航班上吸烟,从2003年开始在所有国内国际航班上全面禁烟,是实现全行业禁烟的首个行业。1987年3月1日,北京火车站宣布为不吸烟候车厅。全国大部分进京特别快车已经成为无烟车厢,拉开了铁路禁烟的序幕。随着火车提速,铁路现代化的进程,全国火车第六次提速后,2007年4月开始,动车组快车全面禁烟。
    近十几年间,我国已持续开展了多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活动,主要有:
    1992年,在全国开始了创建“无烟学校”的活动,到2004年,已有12 094所学校被命名为“无烟学校”。
在卫生部领导下,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和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组织制定了《无烟医院标准》。据此标准,从1999年开始,北京、上海、广州、福州、大连、深圳等城市先后创建了一批“无烟医院”,其中北京已有44家医院达到了“无烟医院”标准。
    2000 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国家计委、卫生部、外交部等12个部(委、局)组成的政府间谈判机构,积极支持并参与了由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谈判和制定。2003年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政府进行了庄严的承诺,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中国正式生效,2006年10月卫生部成立了卫生部履约工作领导小组,2007年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外交部等8个成员部门组成的部际履约协调机构。从此为中国的控烟工作提供了法律基础并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控烟工作提供了保证。
    作为烟草生产和消费大国,尽管我国的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我国由政府倡导的控烟工作历史较短,我国的控烟能力仍非常薄弱,“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局面尚未形成,对已出台的有关控烟的法律法规的执行缺乏监督,控烟相关法律法规在一些地区的实施力度较差。此外,作为一个烟草大国,我国的烟草制造业每年上缴的利税占全国税收的10%左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我国的烟草控制工作带来了困难。
    《公约》中第八条有八项原则,其中三项原则是“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建立100%的无烟环境,接触烟草烟雾没有安全程度可言;所有人都应受到保护,以免接触烟草烟雾;必须立法以防止公众接触烟草烟雾。”目前公约在中国生效已经两年,距离公约要求的实现100%室内无烟仅剩短短三年,履约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2005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了全国14个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控烟状况,仅有4个有部分或全面禁止吸烟的规定,占全部被调查对象的28%。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该是控烟的表率,但也仅有不到1/3的机构有或强或弱的规定。可以推断,在其他行业的控烟工作更加任重道远。
2008年是中国人百年圆梦的时候,温总理已经向全世界承诺,2008年要办成绿色奥运、无烟奥运。中央各部委全面禁烟,就可以带动全国其他地方厅局创建无烟的办公环境,带动其他部门创建无烟工作环境,从而带动创建无烟工作场所,通过立法最终实现室内全部无烟,公务员不吸烟将是中国控烟的工作成败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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