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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综述(二)


 二、心力衰竭的诊断  心力衰竭的临床表现及分级  呼吸困难、踝部水肿和乏力是心力衰竭的特征性症状,但常难以解释,特别是老年病人、肥胖及妇女。外周水肿、静脉压增高和肝肿大是体循环静脉淤血特征性体征。应当通过仔细的临床检查包括视诊、触诊和听诊发现心力衰竭体征。在心力衰竭诊断时应做定量分析,目前的最常用于定量描述心力衰竭所致的心脏功能受损程度的方法是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 分级法。该方法根据病人诱发症状所需的活动量将心脏功能分为1-4级:  NYHA Ⅰ级:出现症状的运动量与正常人一样  NYHA Ⅱ级:日常活动即诱发症状  NYHA Ⅲ级:轻度运动即诱发症状  NYHA Ⅳ级:休息状态即出现症状  心力衰竭新的分级方法: 在2001年美国心力衰竭诊断治疗指南中的起草中,编写委员会采用了一种新的心力衰竭分级方法,即包括了该疾病的诊断又强调了预后发展。该方法将心力衰竭分为4个阶段。  阶段A:为有发展为心力衰竭可能的高度危险的病人,但没有心脏结构性病变的病人;   阶段B:为有心脏结构性病变,但从来没有出现心力衰竭症状的病人;   阶段C:为过去或目前有心力衰竭症状并有心脏结构病变的病人;   阶段D:为终末期病人需要特殊治疗,例如机械循环装置、持续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 心脏移植或临终关怀。  心力衰竭病人诊断中的建议(参考美国指南):  Ⅰ类:  1. 全面病史和体格检查有助于判断心源性心力衰竭或可能导致或加重心力衰竭的非心脏病病人。(证据C)  2. 初次并反复评价病人日常生活能力及更多活动需求。(证据C)   3. 初次并反复评价容量状态。(证据C)  4. 初次全面检查血常规、尿液血清电解质(包括钙和镁),血尿素氮、血清肌酐、血糖、肝功能和甲状腺刺激激素。(证据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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