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药器械 >> 药械临床应用 >> 正文
 
慢性心力衰竭近代药物治疗的基本原则


尽管90年代起已广泛应用利尿剂、洋地黄、ACEI三联疗法,但慢性心力衰竭病人的死亡率仍很高,随人口老龄化,其发病率逐年增高,为此1999年美国ACTIONHF组织150名专家根据大型临床试验结果与最新研究成果制订了一个内容新颖而详尽的建议(CONSENSUS),此文件发表后迅速被各国学者引用与实践,现将其要点介绍如下:

1.慢性心力衰竭治疗的一般原则

(1)对心力衰竭合并无症状性心律失常患者不主张常规用抗心律失常药, 因其弊多利少或者有害无益。

(2)对瓣膜性心脏病合并心力衰竭患者,应认真评估手术治疗的可能性,而不应无休止地给予药物治疗。

(3)应避免并用非甾体类抗炎药,因它可削弱心力衰竭治疗药物的效果。

(4)应严格掌握静脉输液指征,能量合剂、白蛋白制剂一般不宜应用于心力衰竭病人。

2.利尿剂使用原则

(1)有充血症状者均应予以利尿剂,但必须与ACEI与(或)β-阻滞剂合用。

(2)利尿剂使用既要达到缓解瘀血症状又要消除体征,应注意勿导致低血压、氯质血症与电解质紊乱。

(3)测量体重是调整利尿剂用量的主要依据(每日体重应减轻0.5~1.0㎏)。

(4)体液潴留可减弱ACEI的疗效,也增加β-阻滞剂治疗的风险性(利尿剂不足);而血容量不足(利尿剂过量)则可加剧ACEI等血管扩张药的低血压反应。

(5)利尿剂抵抗的对策有:

①静脉用药;②联合用药;③短期并用多巴胺,多巴酚丁胺;④应停用非甾体类抗炎药。

3.ACEI使用原则

(1)左室收缩功能不全病人不论有无症状,ACEI治疗均能获

您正在浏览的网页是文摘

点这里查看全文

编辑推荐
推广